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lián)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接受廣大師生監(jiān)督,現(xiàn)將我院截至2021年11月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備案表
組織名稱: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研究生會
二級學生會組織情況 | ||
項目 | 驗收結論 | 備注 |
1. 堅持全心全意服務同學,聚焦主責主業(yè)開展工作。未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wèi)等行政職能。 | ?達標 □未達標 | |
2. 工作機構架構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未在工作部門以上或以下設置“中心”、“項目辦公室”等常設層級。 | ?達標 □未達標 | |
3. 工作人員不超過30人。 | ?達標 □未達標 | 實有20人 |
4. 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 | ?達標 □未達標 | 實有3人 |
5. 除主席、副主席(輪值執(zhí)行主席)、部長、副部長、干事外未設其他職務。 | ?達標 □未達標 | |
6. 工作人員為共產(chǎn)黨員或共青團員。 | ?達標 □未達標 | |
7. 工作人員中除一年級新生外的本??粕罱?/span>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三者取其一,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yè)前3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研究生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 ?達標 □未達標 | |
8. 主席團由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非其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常任代表會議等)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選舉產(chǎn)生。 | ?達標 □未達標 | |
9. 按期規(guī)范召開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或全體學生(研究生)大會。 | ?達標 □未達標 | 召開日期為:2021年11月7日 |
10. 開展了春、秋季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全員培訓。 | ?達標 □未達標 | |
11. 工作人員參加評獎評優(yōu)、測評加分、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等事項時,依據(jù)評議結果擇優(yōu)提名,未與其崗位簡單掛鉤。 | ?達標 □未達標 | |
12. 黨組織定期聽取學生會組織工作匯報,研究決定重大事項。 | ?達標 □未達標 | |
13. 明確1名團組織負責人指導院級學生會組織;聘任團委老師擔任院級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達標 □未達標 |
二、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章程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生會章程(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是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委員會領導,共青團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委員會、福建省學聯(lián)指導下的代表全院學生的群眾組織,是學院緊密聯(lián)系廣大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學生會組織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是中華全國學生聯(lián)合會、省學聯(lián)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學生會組織基本任務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開展形式多樣、健康向上、格調高雅的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校園文化活動與社會實踐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fā)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事業(yè)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在院黨委的領導,院團委和省學聯(lián)的指導下,依照憲法、法律、學校規(guī)章制度和本組織章程,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之中;
(三)在維護國家和社會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廣大同學們的根本利益;為同學們創(chuàng)造、和諧、健康、向上的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培養(yǎng)學生全面發(fā)展成才的重要舞臺;
(四)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團結引導同學聽黨話、跟黨走;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思想成長、學業(yè)發(fā)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xiàn)實困難,及時反饋學院,幫助有效解決。
第三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全院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民主選舉產(chǎn)生,大會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jiān)督。主席團由全院學生代表選舉產(chǎn)生,對學生代表大會負責,報告工作,并受其監(jiān)督。各級學生組織機構的職權劃分在院學生會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充分發(fā)揮基層學生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
第四條本會的主要人員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主要為執(zhí)行和完成學生會主席團或部門負責人下達的正確任務和指示;
(二)學生會組成。主席團成員、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
第二章 會 員
第五條 凡在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習的學生,不論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且承認本會章程的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會員根據(jù)本章程享有下列權利:
(一)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本會各級組織和干部及其工作進行監(jiān)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三)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和保護;會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學院幫助解決;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受到留校察看處分者,在留察期間不享有上述權利;
第七條會員在行使本章程賦予的權利時,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遵守院紀和院規(guī),遵守本會章程,執(zhí)行本會決議;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支持本會各級組織的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執(zhí)行本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維護本會的榮譽;各級學生會干部除履行會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第三章 機構設置及運行
第八條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是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廣大同學依法依規(guī)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治理的機構。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學院學生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學生代表出席才能召開。每個學生代表需提前向身邊同學收集意見形成提案,上交大會籌備委員會。在特殊情況下,經(jīng)院團委批準,報院黨委審批,由學生會委員會通過后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延長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個學期。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九條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訂院學生會章程,監(jiān)督章程實施;
(二)聽取和審議上一屆院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三)選舉新一屆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四)選舉新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五)選舉產(chǎn)生出席上級校學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
(七)討論、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議決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按以下原則產(chǎn)生代表:
(一)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學生會組織所聯(lián)系學生人數(shù)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班級、年級及主要社團,其中非校、學院學生會骨干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班級代表名額原則上依照學院學生會組織會員人數(shù)比例分配,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班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要體現(xiàn)廣泛性。
(二)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經(jīng)班級團支部推薦、選舉產(chǎn)生,并在一定范圍公示。
第十一條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委員會是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委員會向學生代表大會負責,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全體同學幫助和監(jiān)督學生會組織的工作。
第十二條 在學代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發(fā)起申請,報院團委批準,經(jīng)委員會三分之二同意后可以調整委員。
第十三條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委員會由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chǎn)生。
學生會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zhí)行代表大會決議;
(二)負責監(jiān)督評議章程實施和學生會組織工作;
(三)聽取、審議學生會執(zhí)行機構的工作報告;
(四)召集學生代表大會;
(五)決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個別調整事項;
(六)決定聘任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常設機構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委員會不得代替學生會執(zhí)行機構行使權益維護等日常執(zhí)行功能。
第四章 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
(一)應是信念堅定、品行端正、樂于奉獻、作風務實的共產(chǎn)黨員或共青團員;
(二)應是學有余力、學業(yè)優(yōu)良的學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yè)前30%以內,且無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三)應面向廣大同學進行選拔,過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四)學生會工作人員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參加評優(yōu)評先提名,應依據(jù)評議結果擇優(yōu)提名,不允許與其崗位簡單直接掛鉤。
第十五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應該做到: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堅持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
(二)熱心學生會工作,注重實干,勇于開拓創(chuàng)新;
(三)以身作則,嚴以律已,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爭當“三好標兵”、“三好學生”和“優(yōu)秀學生干部”;
(四)謙虛、謹慎、密切聯(lián)系學生全體,實事求是,注重調查研究,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習慣,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文化修養(yǎng)和工作能力,做到“主動學習、主動總結與反思、主動提升自我”;
(五)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相互監(jiān)督、相互幫助, 敢于與各種不正之風作斗爭。
第十六條 學生會工作人員退出條件以及程序。對于無法正常完成學業(yè)的,考核不合格的,違紀違法的以及其他不履行職責的學生會工作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予以勸退、免職或罷免。
第五章 從嚴治會
第十七條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組織要面向全體同學,依法依章程開展活動、接受管理和監(jiān)督。規(guī)范學生會組織工作人員的產(chǎn)生和配備,嚴格遵守《關于學聯(lián)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同學的若干規(guī)定》,胸懷崇高理想,恪守學生本分,牢記服務宗旨,守紀律、講原則、做表率。
第十八條 學生會組織決定重要事項或開展重大活動,須事先向學院團委報告。學院團委建立從嚴指導管理學生會組織的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學生會組織及工作人員出現(xiàn)的問題,學院團委應迅速調查核實,按規(guī)定和程序及時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 院學生會組織明確建立以學生代表為主,學院黨委學生工作部門、學院團委等共同參與的述職評議會,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評議會從政治態(tài)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對其進行全面客觀的綜合評價。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所有。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通過后生效。
院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圖
四、院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序 號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二級學院 | 年級 | 學習成績排名 | 是否存在課業(yè)不及格情況 |
1 | 李智偉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30.00% | 否 |
2 | 郭宇興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3.33% | 否 |
3 | 方婷靜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37% | 否 |
4 | 許澤清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4.22% | 否 |
5 | 陳邱文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26.00% | 否 |
6 | 黎雷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22.66% | 否 |
7 | 陳晶晶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20.00% | 否 |
8 | 黃曉東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22.66% | 否 |
9 | 喻佳樂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4.28% | 否 |
10 | 邱玉婷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5.04% | 否 |
11 | 鄭佳喜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26.66% | 否 |
12 | 黃泓棖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4.12% | 否 |
13 | 歐棟清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8.80% | 否 |
14 | 王毅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1.22% | 否 |
15 | 李若飛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2.66% | 否 |
16 | 伍祥林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7.79% | 否 |
17 | 陳馳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3.40% | 否 |
18 | 章皖航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0.65% | 否 |
19 | 黃周武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1.92% | 否 |
20 | 楊不凡 | 共青團員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2020級 | 14.67% | 否 |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寫)
五、院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chǎn)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辦法》
1、大會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和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選舉。委員候選人按照姓氏筆畫為序排列,差額比例不低于應選人數(shù)的20%。
2、經(jīng)學院團委批準,本次大會應選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主席團3名,差額2名。
3、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預備人選,在經(jīng)過民主推薦并經(jīng)院團總支、院黨總支考察通過和原則同意后,提請大會醞釀討論。大會(主席團)根據(jù)學生代表的意見,確定候選人名單,提交大會進行正式選舉。
4、本次選舉設選票一張。選舉時,每位參會代表按要求填好選票投入票箱。
5、收回的選票數(shù)等于或少于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數(shù)多于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6、進行正式選舉時,候選人獲得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的人數(shù)的一半,始得當選。獲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人數(shù)一半的候選人人數(shù)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遇票數(shù)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就票數(shù)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當選人少于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可以從未當選的得票多的候選人中,按差額選舉的要求,提出候選人名單,經(jīng)大會(主席團)同意,重新選舉產(chǎn)生。如果當選人數(shù)接近應選名 額,經(jīng)大會(主席團)醞釀并征得半數(shù)以上代表同意,也可以減少名額,不再進行選舉。
7、出席本次大會的代表,有權對每位候選人表示贊成、不*成、棄權 或另選他人。填寫選票時,投贊成票的,在候選人姓名上方空格內畫“0”; 投不贊成票的,在候選人姓名上方空格內畫“×”;棄權的,不畫任何符號。投不贊成票或棄權的,可以另選他人。如另選他人,請在另選人欄內寫上另選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0”,不畫“0”的視為 無效,不計該另選人的得票。每張選票所選的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shù)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人數(shù)的為無效票。選票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符號要準確,字跡要清楚。凡書寫模糊無法辨認的視為無效票。選舉人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委托非候選人按選舉人的意志代寫。
8、本次選舉設總監(jiān)票人1名、監(jiān)票人2名,在大會(主席團)領導下,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票人由大會從不是候選人的代表中提名,并必 須經(jīng)大會表決通過。本次選舉設總計票人1名、計票人5名,由大會(主席團)從參會的代表中指定,在監(jiān)票人的監(jiān)督下進行工作。
9、選舉時,大會會場設1個票箱。投票按總監(jiān)票人、監(jiān)票人、主席團成員和其它代表的順序,依次投票。因故未能出席大會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為投票。
10、投票結束,當場開啟票箱,計票人在監(jiān)票人的監(jiān)督下清點收回的選票,并和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核對,填寫計票單。總計票人填寫計票結果報告單。
11、大會選舉結果,由總監(jiān)票人簽字并向大會(主席團)報告后,向大會報告。當選人名單,由大會主持人向大會宣布。當選的委員按姓氏首字母發(fā)音為序排列。
12、本選舉辦法由大會(主席團)提出,經(jīng)大會表決通過后生效。
六、院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2021年11月7日,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在我校北區(qū)一號樓學術報告廳隆重召開,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黨總支書記許友孝、分團委負責人沈曉家、我院各輔導員、校主席團成員袁一鳴、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一屆委員會團委兼職副書記(學生)林蔣梅、第一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兼執(zhí)行主席沈鳳民以及我院優(yōu)秀學生代表共200人,參加了開幕式。
11月7日下午14時,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開幕式在北區(qū)一號樓學術報告廳隆重召開。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黨總支書記許友孝在致辭中指出,全體學生代表是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加強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實施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并對全體學生代表提三點希望和要求:一要進一步加強思想引領,切實增強思想引領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要進一步提高創(chuàng)新能力和水平,切實提升自我、真正成長成才;三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切實打造具有強大凝聚力的學生組織。同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發(fā)揚新時代抗疫精神,認清所面臨的大好機遇和嚴峻形勢,增強責任意識、緊迫意識和憂患意識,匯聚實現(xiàn)中國夢的強大正能量,奮力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全體代表聽取了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主席團成員沈鳳民代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一屆學生會做的《腳踏實地,穩(wěn)中求進——努力開創(chuàng)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工作新局面》工作報告;學習討論了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學聯(lián)二十七大精神和學生會改革相關文件;討論通過了學生會第二屆主席團成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草案)、大會選舉辦法(草案)、學生會章程修訂(草案);聽取了《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章程》的修訂說明,審議并通過了《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章程》(修訂案);審議并通過了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提案工作報告及第一屆學生會工作報告。大會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差額選舉產(chǎn)生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常任代表。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學聯(lián)二十七大精神,深化高校學生會改革的重要舉措,把握時代精神,勇?lián)鷷r代使命,匯聚青春力量,成就青春夢想。
本次學生代表大會是我院青年學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學院全面推進學生會、研究生會組織改革的一次動員會,是全面總結工作經(jīng)驗,開創(chuàng)學院學生會、研究生會工作新局面的一次大會。學院第二屆學生會將在學院黨委的領導、學院團委和上級學聯(lián)的指導下,努力為廣大學生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的服務,在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進程中書寫無悔的青春華章!以優(yōu)異的成績向建校155周年和中國共產(chǎn)黨的二十大的勝利召開獻禮。
大會在全體代表齊唱校歌中圓滿落幕。
七、院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chǎn)生辦法
《關于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的產(chǎn)生辦法》
為了充分體現(xiàn)廣大學生意志、切實保障全體學生的民主權利,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同學服務,保障學生的民主權利,使我校各級學生組織建設及學生工作開展能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學生意見及建議在未來各項工作中能被充分考量。根據(jù)《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學生會章程》及其它相關規(guī)定,學代會代表應具有如下資格要求:
(一)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遵守學校章程和規(guī)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現(xiàn)象作斗爭,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和責任感;
(四)積極倡導和鼓勵我校學生進行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 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同學服務,培養(yǎng)學生民主意識、責任意識和主人翁意識,配合學校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huán)境;
(五)具有全局觀念和良好的群眾基礎,同廣大同學保持密切聯(lián)系,受到同學們的擁護和信任;
(六)堅持原則,能如實反映同學們的意見,正確行使民主權利;
(七)勤奮學習,刻苦鉆研,銳意進取,積極參加各項活動,熱心學生工作;
(八)在校期間未受違紀處分。
一、代表的權利
(一)通過符合學生會組織章程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在學生代表大會上充分發(fā)表意見和建議,享有表決權;
(二)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享有在職權范圍內以個人或者聯(lián)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jiān)督的權利;
(四)享有對學校學生會所作的工作報告進行質詢并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jiān)督的權利;
二、代表的義務
(一)積極行使代表權利,認真履行代表職責,按時參加相關會議;
(二)努力學習并認真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不斷提高理論水平、個人素質和參政議政的能力;
(三)積極參加校學代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學代會決議,完成大會下達的各項任務;
(四)密切聯(lián)系廣大學生,正確代表學生利益,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如實反映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同時接受學生的監(jiān)督。
三、代表名額分配及構成
根據(jù)《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所聯(lián)系學生人數(shù)的10%,結合我校學生會組織現(xiàn)狀,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正式代表的名額為200名。代表名額分配覆蓋各個學院、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其中非校、院學生會骨干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要考慮到各方面的代表性(如黨、團員比例,群眾比例,少數(shù)民族比例等)。
四、代表產(chǎn)生辦法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選舉以專業(yè)為選舉單位。
(一)代表產(chǎn)生辦法
學代會代表的醞釀推薦工作,由學院各班級負責,代表經(jīng)班級團支部推薦選舉產(chǎn)生,共計6個選舉單位。
(二)代表產(chǎn)生程序
1.推薦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
各選舉單位組織學生會醞釀討論,按照多于代表名額20%的要求充分發(fā)揚民主,廣泛征求學生意見,保證學生參與的數(shù)量和比例,根據(jù)代表候選人提名的原則,提出學代會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名單報同級團組織同意后,由選舉單位學生會進行初步審查并提出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上述名單需在本單位范圍內以適當方式進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代表資格審查和批復
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上述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并及時批復。對不符合規(guī)定程序和不符合條件的要提出調整意見。
3.選舉產(chǎn)生代表
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經(jīng)批復后,各選舉單位方可選舉正式代表,實到人數(shù)應超過應到人數(shù)的五分之四,通過差額選舉的辦法,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舉產(chǎn)生出席學代會的代表。選舉產(chǎn)生的代表經(jīng)本學院團委審批、學院黨委通過,將《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名冊》,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交至學代會工作籌備小組,進行最終審核確定。
五、工作要求
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影響大的政治性任務,各團支部要高度重視。要根據(j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做好代表的選舉工作。在整個選舉過程中,包括醞釀推薦代表候選人初步人選、確定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和選舉工作,都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并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
本選舉辦法最終解釋權歸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小組所有。
八、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序號 | 類別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干 | 備注 |
1 |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院團委副書記 | 沈晨晞 | 是 | |
2 |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沈曉家 | 是 |
編輯:楊子杰
排版:楊子杰
審核:張德華 吳建新 許友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