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jù)學生工作處資助工作安排,現(xiàn)將2023-2024學年學費減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學費減免對象為2023-2024學年認定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因新生不能參評各類獎學金,此次減免請適當向新生傾斜。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原則上不再享受學費減免。
二、各學院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yè)學院學生學費減免管理辦法》的評審程序執(zhí)行。
三、請各學院根據(jù)學生情況,按每生1500元、2000元,3000元,6000元四個檔次確定減免人數(shù)和金額。根據(jù)各學院特困學生占比,減免總金額分配如下:
序號 | 學院 | 分配金額 |
1 | 安全與環(huán)境學院 | 21000 |
2 | 軌道交通學院 | 34500 |
3 | 航海學院 | 42000 |
4 | 機械與智能制造學院 | 52000 |
5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64500 |
6 | 汽車學院 | 43500 |
7 | 通用航空產業(yè)學院 | 26000 |
8 | 土木工程學院 | 58000 |
9 | 信息與智慧交通學院 | 58500 |
各二級學院按要求做好評定工作,于11月22日前完成院系會議并公示,同時將匯總名單電子版報送學生工作處唐曉軍處,其他紙質材料(含個人申請表、公示名單、會議記錄表等)及時報送至學工處。
學生工作處
2023年11月15日